关于举办“比比谁家星星多”绘画作品大赛的通知

2018-5-16 10:45: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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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双评”工作,深化我市“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舞钢市教育体育局、共青团舞钢市委、舞钢市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以“比比谁家星星多”为主题的绘画作品大赛,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提高农民群众对“双评”活动的参与率和知晓度,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文明创建的内生动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6月21日—6月30日进行评选表彰。

  二、参赛范围

  全市农村在校中小学生。

  三、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要求立意积极,思想高尚,创意新颖,内容健康,以“比比谁家星星多”为主题,参赛作品要求紧扣“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舞钢市乡风文明25条”的相关要求,宣扬爱国爱乡、遵纪守法、孝老爱亲、勤劳致富、诚实守信、助人奉献等文明道德行为和良好社会风尚,展示钢城人民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

    四、参赛要求

  1.参赛绘画作品形式、题材不限,需采用4开纸张进行创作;

  2.参赛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不得抄袭他人;

  3.参赛作品每人限报2件,不接受合作作品;

  4.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参赛者投稿时应填写舞钢市“比比谁家星星多”绘画作品征集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五、表彰奖励

  1.奖项设置:此次大赛分中学组和小学组两个组别分别进行评奖。每个组别各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同时设优秀辅导教师奖60名,优秀作品奖和组织奖若干。

  2.比赛为择优选送的方式。各乡镇中心校在本乡镇自行组织评选,每个乡镇择优推送中学组和小学组作品分别不少于200份,统一报送至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办公室。

  评奖结束后,由主办单位下发通知公布获奖人员名单,颁发荣誉证书。有关活动及奖励信息同时在有关媒体公布。

  本次大赛评选活动的部分获奖作品,将在我市新闻媒体进行选登并组织进行巡回展览。

  联系单位:舞钢市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文化大楼七楼。

  联系电话:0375-7282883 邮箱:wgwmb @163.com

  附件:1、舞钢市“比比谁家星星多”绘画作品征集评选申报表

        2、舞钢市“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3、舞钢市“十星级文明户”奖励政策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 共青团舞钢市委 舞钢市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                                   作品编号

 

               舞钢市“比比谁家星星多”画作品征集评选申报表

 

申报者姓名   年级  
所在学校

(全称)

 
辅导老师   手   机  
基 层

组 织

推 荐

意 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贴在绘画作品背面。

 

 附件2

  舞钢市“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1.五爱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全力支持村两委工作,有服务大局意识;自觉遵守乡镇各项规章制度、村“一约四会”和孝善理事会的相关规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积极履行服兵役义务。

  2.法纪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家庭成员无人受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遵守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决议,无严重违反村规民约或居民自治章程的不良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搞低级趣味,不吸毒、不贩毒,不制黄、贩黄或搞色情活动,不看黄色、淫秽制品;不越级上访,不参与违法上访。

  3.孝善星:孝敬父母,赡养老人,自觉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做到精神上慰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无虐待老人现象;关心和爱护子女,重视家庭教育,无遗弃、虐待子女等现象。

  4.诚信星:与人为善、以诚待人,诚实信用,信守诺言;诚信经营,信守合同,公平竞争,无欺诈、制假、售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家庭成员无故意拖欠他人财物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生态星:落实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措施;房屋内外整洁、干净,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房前屋后无粪土乱堆、无柴草乱放、无脏水乱泼、无垃圾乱倒、无畜禽乱跑、无乱搭乱建、无侵街占道等现象;环保意识强,不污染环境,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清洁家园行动,无旱厕。

  6.致富星:自力更生,不等不靠,勤奋劳动;懂经营、会管理,致富意识强;科学生产、科学经营,掌握1-2 项实用技术,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通过勤劳致富,走上脱贫致富之路;家庭人均资产在3 万元以上,年人均纯收入在6000 元以上;帮扶意识强,能带动周围群众走共同致富之路。

  7.公益星:助人为乐,造福乡邻,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帮忙;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家庭成员有网上注册志愿者,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村志愿者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8.和睦星: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夫妻和睦、兄友弟恭、妯娌团结,民主治家;邻里之间团结友爱、互尊谦让、互相帮助、和谐相处,订立家训家规,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良家风典型。

  9.文化星:支持教育事业,家庭成员爱读书、爱学习,家中子女品学兼优、上进心强,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后,继续到更高层次学校就读,学业有成,没有16岁以下的孩子做童工;家庭成员中50岁以下的无文盲,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农业科技讲座、培训和文化活动。

  10.新风星:积极参加“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行优生优育;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领养,积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信科学,不参与并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树立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意识,家庭消费统筹规划,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不挥霍浪费,家庭成员中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者。

  附件3

  舞钢市“十星级文明户”奖励政策

  被评为舞钢市十星级文明户的,享受以下奖励:

  1.颁发市级文明户荣誉奖牌和证书。

  2.一次性奖励该户资金3000元。

  3.该户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一次性发放高龄补贴300元。

  4.家庭成员当年在所在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体检一次。

  5.该户家庭子女在面向舞钢市域内的教师招考、事业单位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等考试中,给予考生总分加1分奖励;在舞钢市内学校中招考试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该户家庭子女报名参加征兵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征用。

  7.把该户纳入舞钢市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享受有关部门制定的优良信用个人在小额贷款、就业、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